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私自上月球犯法吗,以及私自上月球大量消耗月球资源算不算犯法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法无禁止即可为。
目前来说,不管哪个国家都没有针对月球的相关法律,所以如果真的有人私自上月球,干什么都不算违法。
话说回来,真的能私自上得了月球,这个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全世界这么多国家,每年投入那么大的科研费用,截止目前为止也只有美国曾经有宇航员登陆过月球。
一、各个国家的法律都有适用范围的
全世界几百个国家,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针对在本国境内发生的事情,就像我们中国颂悄好的法律,只有在中国境内才适用。到了其他国家需要遵守其他国家的法律,比如新加坡至今保留的鞭刑,任何国家的公民在新加坡境内触犯了新加坡相关的法律都可能会遭受鞭刑,不管你所属的国家是否还有这个刑罚。
我们人类生活的区域只是地球,而且根据我们目前的科技水平探测发现,并没有发现月球上有生命体的存在。所以,月球上也不存在法律,没有相关法律的约束,在上面做什么也没人管得着。
至于消耗月球资源,这些资源又没有主人,说不定你都可以先来先得,说还会管你啊。
二、目前只有美国宇航员登陆过月球
美国东部运租时间1969年7月20日下午4时17分42秒,航天员阿姆斯特朗将左脚小心翼翼地踩在了月球表面,这是人类第一次踏上月球。他的这一小步,被称为人类野铅的一大步,全世界都为此震惊不已。
当天,尼尔·阿姆斯特朗与巴兹·奥尔德林成为了首次踏上月球的人类。两人在月球表面停留了两个半小时,之后安全返回。
阿姆斯特朗的左脚踏上了月球时,他说了流传很久的这句话: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其实当时一起执行登月任务的有三名航天员,但是登录月球的只有两位,剩下一位航天员留守在登月舱中,他需要随着观察设备,以保证自己的两位同伴可以安全的回到舱中,并且能够安全返回地球。
提出这个问题的题主也是个神人,全世界这么多国家举国之力都不见得能登录月球,更何况个人。有一个词叫“富可敌国”,估计个人没有这个经济实力,是很难实现登月的想法的。
要是有人真的有这个能力,那么全人类应该都会崇拜你,肯定没人认为你违法。
法律分析:
私自造火箭族灶毁会违法,把自己送入太空不违法。如果是私自制造火箭的话是触碰我国法律的,我国对枪支弹药管控的非常严格更别说是制造火箭的材料了。认为是不可能制造出火箭,更别说进入太空。一是没那么多的材料,而是没那么的经费。再说你也买不到那些材料,国家制造这些材料的公司是不对个体出售。就算制造出来了也会被国家征收,不可能成为私有物品。如果真能制造出火箭,要把自己送入太空,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目前太空卫星密度已经很高了,要发射到哪个运行轨道上,使用哪种频段和技术来进行通信,是否会干扰到其他卫星的正常运营,这些都去需要协调。组织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作物或者牲畜等造成损害。月球和其他天体以及其自然资源属于全体兆备人类的共同财富。说明了在法律上是可以进行私人登月的,但是任一国家在外层空间的任何活动都需向联合国秘书长和公众以及科学团体报告。目前人类还没有一个公认的限制登月的法律,所以目前而言私人登月在法律层面是可以的,但是能不能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层空间条约》第一条开放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给世界上所有国家,在所有的考察活动中,参与国都应促进并鼓辩差励国际间的合作。
不犯法,但是手续是必须的。
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韦树波说:“私人出资发射商业卫星的全流程已经打通,国家允许民营公司制造和发射卫星。”他所在的公司2015年发射了我国首颗商业化运作的卫星“吉林一号”,由此拉开中旅猛档国商业航天之幕。我国已经成功发射几十颗商业用途的卫星。
韦树波说:“手续是必要的,能避免即将发射的卫星与全球3000多颗在轨卫星产生信号冲突,包括申请无线电频段、无线电营业执照和轨道报备。”
扩展资料:
发射一颗私人卫星至少四步。首先要制造一颗卫星,其次要采购火箭来运载它,再次是协调卫星发射场,最后还要办理一系列卫星发射手续。
全程大概用时3个月,手续费用并不高。冯仑的“风马牛一号”上天时,九天微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颗教育共享卫星“少年星一号”也发射升空,这颗卫星按照商业卫星发射流程办理了所有手续。
事实上,个人发射卫星拆乱一般不会去办理上述手续,通常是委托公司来做,行话叫“采购在轨交付”。“也就是说,请专业机构把发射卫星‘四步曲’全部解决,卫星发起者只需验收和使用已经发射到天上的卫星。”韦树波说。
卫星发射后。“可以委托民营商业航天公司建立地面测控站,或者租用现有测控站。”戴海涛说,“少年星一号”在北京四中等学校建立了测控站,学校师生可以接收卫星信号或提出对卫星的操控要求。
“私人卫星会逐渐出现一些,但并不会成为普遍现象,相比之下,卫星冠名更多,未来采购卫星数据服务可能更加现实和普遍。”韦树波认为,对个人来说,卫星成本和卫星运营都是问题。
“采购一次卫星数据服务大概在几千到几万元,而知基制造发射一颗微纳卫星就要几百万元,大卫星则需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因此,真正像冯仑一样购买私人卫星或制造一颗卫星的人很少。”
多位行业专家表示商业航天是航天的必然趋势,尽管商业模式还在试探期和摸索期。“现有发射基地、火箭已经满足不了商业卫星的发射,许多民营企业正在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和商业火箭。”戴海涛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发射一颗私人卫星上天需要几步?专家:至少四步
私自上月球犯法吗,不犯法。因为现在没有法规规定私自上月球这回事。
对于私自上月球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更多人关注的是如何上月球,因为登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常常有人幻想未来的科技发达到能够自由去别的星球,还有人表示造一个火箭便能直接到月球,这都只是异想天开的假设。
到目前为止,人类真正登月的也只有美国人,而且他们都是美国有着丰富经验的宇航员,登月的装备也都是美国顶尖科学家设计的,如果一个人想要登月,不仅要克服一系列科学难题,更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对个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在想上月球是否犯法这个问题之前,先想想该如何上月球吧。
那么在国际法中,怎样才能得到一块领土?
答案就是先占。先占指的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占据一块无主的土地,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的国家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必须是无主的土地,也就是不在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土地。月球这个标准能卡上无主土地。
但还必须有一个前提,先占并不是先到了,宣布一下就完了,必须是实行有效占领,必须对占有地进行实际控制和实施行政管理。这一条就卡运扰不上了,如何控制月球?更不用说还得派人上去居住了,没有人居住何谈行政管理的实施呢?
关于月球的归属问题,其实还可以参考南极洲。南极洲当年也是无主地,被很多国家宣布为领土,意欲霸占来着,但后来均告放弃。
自从库克船长在200多年前考察了一圈后,南极洲就被各国惦记上了,南极洲土地面积超过了1400万平方公里,只比俄罗斯这个国家面积小了一点,可以说谁先占了谁就是坐二望一。
从1908年开始,一直到1947年间,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智利、挪威和阿根廷,共计有7个国家依据所谓的“发现论”、“占有论”、“扇面论”等奇奇怪怪的理论,纷纷对南极洲提出了领土要求,美国和苏联虽然没有占到先机,但也愤慨的发表了意见,同样保留对南极洲提出领土要求的权利。
1959年,12个国家在华盛顿共同签署了《南极条约》,宣布“冻结”对南极洲领土主权要求,这块地方只能搞科学研究和合作,不能再有主权领土之类的荒诞想法。
南极洲的气候决定了那块大陆根本不适合人类居住,人们没法在这里自给自足,所以南极条约的冻结也是情理之中。
未来可能也会产生问题,万一全球变暖,南极洲的冻土化掉,可碧悄敏以搞种植了,这个条约估计也就冻结不住了,肯定还会产生纷争。正如人类科技发展到能在月球上生存以后,也不排除各路豪强申索月球领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第一百七十四条外国民用航空器根据其国籍登记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的规定,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降落。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擅自飞入、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外国民用航空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令其在指悔枝定的机场降落;对虽然符合前款规定,但是有合理的根据认为需要对其进行检查的,有关机关有权令其在指定的机场降落。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私自上月球犯法吗和私自上月球大量消耗月球资源算不算犯法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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