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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巅峰,武炼巅峰最色的章节

时间:2023/07/01 01:18:00人气:作者:本站作者我要评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活色巅峰,以及武炼巅峰最色的章节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武炼巅峰最色的章节

半个时辰便晋升一层,淬体篇的作用已经不言而喻,虽说这其中也有杨开自己厚积薄发的功劳,但如果没有这淬体篇,杨开相信自己至少还要三四个月才能晋升。

情绪激动之下,杨开一口气没憋住,连忙吐了出来。

一股漆黑仿佛浓烟似的气息从杨开口中喷出,污秽肮脏,直冲地面,卷起一层烟尘。这一口气吐出,杨开不禁感觉浑身都是一轻,五官六感都变得敏锐许多。

这是后天杂质?杨开震惊当场。

淬体境的修炼,每一次晋升都会排出体内的杂质,以前亩宴杨开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但远远不及这一次的程度。

无数想法和喜悦萦绕在杨开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虽说这一次修炼直接就晋升了一层,但根本没有发挥出淬体篇的真实功效,因为杨开施展了半个时辰的拳脚,竟只展开淬体篇百分之一不到的套路,百分之一就能带来这样的效果,如果全部施展开呢?

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慌摸不到热屁股……

深深地思索片刻,杨开对自己以后的道路有了些许规划,虽然不全面,却不再象以前那样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一时间,心绪不禁有些激荡。

稍微吃了点东西,杨开才提着扫把干起了扫地小厮的活。

杨开虽然是凌霄阁的扫地小厮,可也并不是要把整片凌霄阁都给扫了,他负责的地方只不过凌霄阁的十分之一而已。所以扫起来也不算太费事,基本上一个时辰左右就能做完。

夏凝裳站在树梢处监察着今rì凌霄阁弟子的活动,不经意间又看到了扫地的杨开,不由感觉奇怪,今rì的杨开分明有些魂不守舍,也不知在想什么,竟然在一处地方足足扫了半个时辰都没有离开,直把那处地面都都扫的锃亮干净,油光可鉴,只怕是一只蚊子落上去都要崴了脚。

这人……夏凝裳有些哭笑不得。

杨开确实是在想事情,昨rì得了那么大的机缘,他自然是要好好考虑自己的未来。但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只有rì出前半个时辰的修炼时间,剩下的时间自己该干些什么呢。

正考虑的时候,身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奔来,杨开连忙躲闪,哪知对方竟也做出了规避的动作,这一下就撞了个正着。

杨开屁事没有,只是身形微微一晃,倒是撞他的那个人,只感觉撞在了一面钢板上,哎吆一声跌倒在地上,被撞的地方都有些麻了。

杨开回过神来,有些歉意地看着对方:“这位师弟,你没事吧?”

那人本还有些恼火,抬头一见却是杨开这个每五迅段银rì被人爆捶一顿的受气包,当下火气也消散了,对这种人发火也没什么意思,而且这次的事自己也有责任。

连忙摆手道:“没事没事!”

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风风火火地跑了。

杨开问道:“师弟这匆匆忙忙的是要去哪?”

那人头也不回,远远地声音传来:“去贡献堂啊,还能去哪?”

听他这么一说,杨开才突然想起来,今rì已经是初八了呀,每月初八,便是宗门发放上月贡献的rì子!

所以基本上每个月的这一天,宗门后勤处都会热闹非凡,尤其是贡献堂,无数人马蜂拥而至,都想知道自己上月得到了多少贡献,贡献多了,自然是要换取灵丹妙药,神兵宝甲,武典秘籍来提升自己的实力。所以基本上到了这一rì,凌霄阁弟子们的心情都会相当激动。

有人欢喜有人愁,杨开就是后者的一员。

怔在原地,杨开掐指一算燃旁,不禁有些愁眉苦脸,上个月自己得到的贡献,还是一如既往的可怜啊。

扫地可以取十点贡献,但是上个月被人挑战了六次,六战皆败!每输一阵就要扣除一点贡献,这算下来自己只收入了四点宗门贡献而已。

这……这让人情何以堪。

幸亏自己现在是试炼弟子,身份在凌霄阁是最底层,被击败也只扣除一点贡献而已,若是普通弟子的话,被击败一次就要扣除两点,那自己岂不是还要倒贴!

想到这,杨开又是一阵庆幸不已。

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自己现在正青黄不接,就指望着那点贡献值维持这个月的生计呢。

当下不再迟疑,连忙扫起地来。

等到中午时分,杨开总算忙完,这才提着扫把一路杀向贡献堂。

经过一上午的缓冲,现在贡献堂已经门可罗雀,安静非常,这也是杨开上午没来的缘故,上午来了还要排队,委实麻烦的很。

施施然走进贡献堂的阁楼,里面果然清清静静,唯有柜台后方的老头正在打盹。

老头是贡献堂的掌柜,年纪大约也有五六十了,头发稀白,面容和蔼,上看去人畜无害,可杨开却是知道,这老头乃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

曾经有个凌霄阁的jīng英弟子在贡献堂内放肆,被这老头一指弹出几十丈,险些没把命给送掉。当时杨开也在场,正是从那之后,他才知道这个有些为老不尊的老家伙实力深不可测。

杨开走上前去,正见这老头睡到酣处,呼噜打的震天响,嘴巴还不停地砸吧砸吧,面露一丝猥琐的yín笑。

这老货!又不知梦到哪个凌霄阁女弟子了!

杨开见怪不怪,拿着扫把在柜台上轻轻地敲了几下,轻声喊道:“梦掌柜!”

老头姓梦,具体叫什么名字,杨开不知道,一直以来也都是这么称呼他的。

笃笃几声轻响,打搅了老头的好梦,睁开朦胧双眼,待看清是杨开之后,老脸立马皱巴了起来,仿佛见到了一陀粪便。

“你那是什么眼神?”杨开大怒。

梦掌柜翻翻白眼:“怎么早上不来?”

杨开理直气壮:“早上人多,现在正好清净!”

“打扰我老人家的好梦,你这小子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么?”

杨开凑过去,低声问道:“梦到哪位姑娘了?”

梦掌柜顿时jīng神抖擞,一抹嘴巴就要跟杨开说道说道,却见杨开眼露狡黠鄙夷之sè,顿时醒悟过来,把柜台拍得碰碰响:“你这话问的,简直玷污了老夫的清誉!真是岂有此理。”

“身材好不?”

“好!”梦掌柜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前凸后翘腿子长,肤白貌美腰身细?”

“恩恩恩……”梦掌柜连忙点头,险些把杨开引为知音。

“嘿嘿……”杨开冷笑不语。

梦掌柜呐呐不已,脸红如猴屁股,简直有些无地自容了,恨不得找个地洞直接钻下去。

从暴力美学转型存在哲学,余华凭《活着》走向写作生涯顶峰

1990年代初,作家余华正在思考写作的转型。当时他已经在文坛小有声望,但名声主要局限在圈内,指尺历作品的主题和风格,已经使他自己感到困倦,他渴求突破。

这时,偶然听到了一首来自美国一百多年前的民歌,被它所表达出来的苍凉意味深深打动,决定要写一本书。于是,1992年他出版了《活着》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位命运坎坷、饱受生活打击,但依然坚强活着的老人福贵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嗜赌如命的纨绔子弟,输光了家底儿,气死了老爹,只能老老实实过起普通农户的生活。在他一生中,因为天灾人祸等各种原因,全部亲人陆陆续续先他而去,到了晚年只能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虽然人生如此悲催,但他依旧倔强地活着,而且活得非常豁达,令人感慨。

《活着》这本书所表达的关于生活勇气、生命意义的思考,打动过无数读者的心灵。因其杰出成就,《活着》于1998年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活着》和余华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也因此书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可见,《活着》这本书在余华的创作生涯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既是他创作风格转型的产物,也是他创作的一个标志性成就。

余华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登上文坛。他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人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

余华在这一时期写的先锋派小说,充满了残忍、血腥,很多作品都是直接描写死亡的,细节刻画令人毛骨悚然,比如在《古典爱情》这篇小说中,赴京赶考的柳生在科举落榜之后寻找曾与自己有过一夜柔情的女子,但当两人相见时,女子的腿正被切下,而被卖的另一少女还未被杀死。

为何他早年作品是这样的基调?余华曾说过他早年在医院的生活。他的唯搜父母亲都是医生,他最初也是一个牙医。他小时候胆子比较大,夏天曾经到医院的停尸房睡觉。医院本来就是见惯生死的地方,再加上在那个特殊时代,他经常会看到一些很血腥的画面

这种经历对他后来写作影响很大。他的早期作品,如《一九八六年》《河边的错误》《现实一种》《在劫难逃》等,在描写死亡与暴力的过程中,着力展现了人性的丑陋与阴暗,充满阴郁、冷酷的气息,构建了一个没有丝毫人性光亮的地狱一般的世界。

余华把这一时期小说的格调称之为“暴力美学”,他后来反思:

成年后的他渐渐知道自己小时候经历的那些场景究竟是什么,于是经常做噩梦,精神压力很大。同时,由于先锋文学在文字上追求晦涩,以致读者很难接受。

因此,在以先锋派创作成名之后,余华开始尝试做出调整,考虑改变写作主题。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主题仍然是对人性进行无情剖析和批判,展现“文化荒原”时期人们情感的绝望。但作品主题开始面向现实,讲述平民的苦难命运,表现其超强的承受力和坚韧的生存意志。

他的写作手法也开始同步转型,余华这样解释他的写作风格的转型:

转型后的余华认为,创作的使命不是为了发泄,也不是控诉,而应当向人们展示人性善的一面,也就是高尚,这是对事物理解之后的一种超然。

他从过去愤懑不平以及先锋孤僻的封闭中逐步走出来,更加注重客观评价世界,客观看待人类生存的价值和意义。1992年发表的《活着》,是余华转型之后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他的代表作、巅峰之作。他自己也曾说过,再也写不出来这样的小说了。

余华这样解释他写作的缘起:有一天,他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他,于是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那么,打动了余华的这首歌曲,究竟是怎么样的?说来也是一个令人感慨的双重奏。

1860年,流寓纽约的美国著名作曲家史蒂芬·柯林斯·福斯特(1826-1864)听说他的一个朋友,也是他妻子珍妮家中的一个老黑奴去世了。这个老黑奴一生命困答运坎坷,晚年所有的亲人都已经先他而离世,最后自己也孤独离世。他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的所有黑奴悲惨境遇的一个写照。

福斯特与这个老黑奴有着多年的交情,因而他的去世使福斯特深感悲痛。老黑奴生前曾要作者为他写一首歌,作者也答应过。于是,他写下一首民歌《oldblackJoe》,就是后来被称为《老黑奴》的著名民歌。歌词写道:

写这首歌的时候,福斯特自身境况也很艰难:父母离世,兄弟姐妹也有一半离世,在世的也为谋生四散漂泊。他自己也遭遇家庭婚变。或许是在听到老黑奴的消息后,感时伤神,于是就写下了这首旋律优美、哀婉动人的歌曲。显然,作者除了寄托对老黑奴的哀思以外,也融进了对自己境遇的哀叹。

人世间,唯有生离死别,最令人神伤。正如南朝文学家江淹所说:“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这首《老黑奴》,道出了古今中外多少历经沧桑的人们心中的感触,所以至今传唱不衰,其魅力历久弥新。

在《老黑奴》的启发下写出的《活着》,同样也是在这种别离的背景下,带领读者体悟本真的生命,切切实实地给予人们以启迪,因而在余华的创作生涯中,占据了一个较为特殊的位置

《活着》的故事是从叙述者“我”在夏日阳光下听福贵老人讲其人生故事开始的。福贵老人解放前出生于地主家庭,因为好赌好嫖败光家产(这一点使他因祸得福解放后侥幸没被当做地主处决)。

在他去为母亲抓药的路上,国民***...抓了他当兵。在战场上,它被解放军俘虏。他选择了还乡(这一点是他不同于选择继续做解放军的春生,尽管后来春生做了县长,但在文革中死去)。

还乡后,他与妻子儿女过了一段紧张而温暖的生活。后来,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春生的老婆献血过量而死,有残疾的女儿凤霞好不容易嫁出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却因为难产而死。老婆家珍病死后,他的女婿二喜也意外死亡。最后,与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吃多了豆子撑死了。

回顾福贵的人生,充满了一个个大同小异的死亡故事。

余华借助简单却强烈的笔触,描写出具有感情且包含理智关于生活及意志的寓言故事,借助富贵的人生经历讲述了中国社会中五十年的沧桑历史。

他的亲人纷纷在这个叫作“活着”的故事里死去,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作者借福贵之口,告诉人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种平静而略带温和的叙述笔调,使得作品中尽管没有血淋淋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却让读者感悟到:

小说借助双层叙事结构真实、客观地向读者展示了中国底层人民的个人悲剧。"福贵"的生存灾难和亲人的逐一死亡都充满着悲剧性,也凸显了生命在苦难中的承受力。

《活着》为何如此受欢迎?首先它作为小说,在叙事手法上技巧非常高明;其次它有着非常厚重的历史深度,展现了一个民族大半个世纪的历史沧桑;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它讨论的命题,切中、回应了很多人的关心:活着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很多人都活在迷茫里,很多人都抑郁了。在生活困境中,甚至只是一次失业、生意失利的事件中,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活着》探讨了“人究竟该怎样活着”的问题,余华给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

一本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取决于其对读者的启示力度。为什么这部小说能如此打动人心?这部小说触及到人类生存状况这一重大的、本质性的问题,所以不断启发着人们。

余华作品充满了存在主义哲学的意蕴。这不难以理解,他开始创作的年代,正是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大行其道的时代。当时的中国人的思想信仰状况是,经历了高调的理想主义的破灭后,对人的存在充满了被欺骗后的荒诞感。很多人都不知道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正如当时著名的潘晓来信大讨论所提出的困惑:“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

最早在大陆流行的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说,世界是荒诞的。人偶然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面对着瞬息万变、没有锂性、没有秩序、纯粹偶然的、混乱的、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感到处处受到限制、阻碍。在这茫茫的世界里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人只有感到恶心、呕吐。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是这样充满了荒诞色彩的一生。他早年作为小地主的继承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没人能管束得了他。最后他自己把自己“作”得家道败落,只能去过佃农生活。

当他扑下身子,好好生活的时候,他的厄运却开始了:他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每一次想重新开始生活,命运就一个浪头袭来,将其打入地狱;当你看到他艰难爬出来,以为他将要重新开始生活时,命运就换一副面孔,再次把他推下去。

萨特还有一个命题,是“存在先于本质”。人像一粒种子偶然地飘落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本质可言,只有存在着,要想确立自己的本质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不是别的东西,而仅仅是他自己行动的结果。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的行动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既没有任何先天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导,也不能凭借别人的判断,人是自己行动的惟一指令者,但是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读者都万念俱灰,觉得福贵生不如死干脆死了算了的时候,福贵却从打算未放弃生,一直坚持活着。他给我们的启示是:

活着,要学会与命运讲和。福贵和老黑奴一样,都是在命运一次次打击下坚强活下去的人。他们活下去的秘诀在于,他们已经学会忍耐命运的摧残,在时间的巨流中,不断拓展自己生命的厚度与广度。

活着,是每一个生命的责任。余华想要告诉读者的是,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很欣赏“活着”这个词,认为它是一个充满了力量的词汇,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责任,是人的意义和价值。正如萨特所说,人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和价值承担全部责任。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总是处于某种境况之中。通过某个人的选择,他牵连到全人类。

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你认为20年来,足坛巅峰期速度最快的前三位球员是谁

心目中最快的三位球星分别是三个名字带罗的球员,他们分别是罗伯特卡洛斯、罗老汉罗本、大罗纳尔多,这三位可能不是绝对速度最快的,但绝对是最有特点的。

罗贝托·卡洛斯

卡洛斯是这三位中身高最矮的,他只有168的身高,但他应该是启动速度和爆发力最好的,传旅团枯言卡洛斯的百米速度为10秒6左右,相当不可思议,身为一个边卫,卡洛斯却经常扮演一个边锋的角色,高速前插助攻是他的拿手绝活,老球迷应该对皇马时期卡洛斯深有印象,他总是能轻而易举的用速度过掉对手后卫完成助攻,并且卡洛斯的高速重炮也是足坛最有名的代表,他是皇马左边路绝对的大杀器。

阿尔杰·罗本

罗本是金左脚球员,他是边锋,他最喜欢内切射门,有这么一句话形容罗老汉“全世界都知道他要内切,然后射门,但就是拦不住”,罗本的成名作有很多,其中最出名的就是14年世界杯第一场罗本用速度生吃拉莫斯并戏耍了世界第或知一门将卡西那球,据说罗本当时的最高时速达到了37km/h,37km/h什么概念?这么说吧,换算成百米赛跑的话,罗本用这个速度跑完100米只需要9秒37,球迷心目中的的快男贝尔最高时速也不过34.7km/h。

大罗

巅峰期大罗的百米速度据说达到了10秒3,是当时足坛最快的前锋,跟现在大多数快马球员比,可能大罗的绝对速度并不算快,但大罗有一项是拆洞他们大多数人都望尘莫及的,那就是大罗的启动速度和人球结合的能力。

足球的世界里从来不缺快马球员,缺的是能带好球的快马球员,大罗的变态不用我多说,直到今天,仍然还有不少球迷认为大罗是历史最快,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前锋。据说,当是世界足坛有一种战术叫“把球传给罗纳尔多”,足以见得大罗有多强了。

这种问题也是一个没有绝对的标准答案,因为并不是要比谁的百米速度,况且也没有绝对的数据做支撑。再来,就算有了数据又能怎样,足球场上谁也不会让你纯粹的加速一百米,大多还是评的主观感觉,以及那些确实快到不行的球星。

就好像博尔特,他也算是在册的球员了,那速度已经基本不用比了,他是跑起来可以看看旁边的人到哪的大神,可以说论速度其他人都是渣渣,但又不能选他,因为没意义。还有阿森纳的贝莱林,身为边后卫,他前40米速度比博尔特还快,曾经还想挑战下博尔特,这事还被温格调侃过。估计选他的可能有,但肯定不多。确定了这个方向,就来聊聊我心中的三个快男。

第一:罗纳尔多

相信大罗的入选应该在座的都没什么争议吧。凭什么哥们叫外星人,就是依靠让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起家的。当年在巴萨和国米时期,他经常上演千里走单骑的惊艳表演,奔跑起来带有一定的冲击力,后卫想拉都拉不住。而且脚下技术极为细腻,是典型的巴西足球风格,再加上惊人的天赋,当时的罗纳尔多就是代表了足球。甚至很多从来不看足球比赛的女生都知道罗纳尔多的存在。

在维基百科里记载的,罗纳尔多的百米极限速度是10.3秒。能进入11秒已经非常快了,而大罗已经快进入10秒。虽然在职业生涯的后几年状态不断下滑,可他依旧可以凭借10米之内摆脱对手的能力傲视整个足坛,这一点不得不服。

亨利

亨利的快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就看见两条大长腿各种飞奔,当然如果是在纯粹的速度上可能不如罗纳尔多。可是,亨利的带球速度以及突然的爆发力确实是他最大的杀人利器。

因为亨利的个子188CM,但是身材整个看上去非常的匀称,尤其是两条腿显得非常修长。跑起来频率看上去不是很快,可只要后卫在防守就能有一个很好的参照物,很容易就能摆脱对手。当然,亨利还是在阿森纳的成就最高,是阿森纳在那个年代最大的功臣,当年的温格也依靠这批天才球员和曼联不断的进行对抗。

可惜最近亨利的日子不是很好过,刚刚从摩纳哥下课,这让他非常的伤心。这下法国人应该体会到了温教授的不容易。

埃托奥

绰号猎豹,这个称呼应该说明了一切。他的速度和爆发力应该不用再多形容,只要让他跑起来,真的是很快很快。其实,埃托奥的身材非常的矫健,你会发现只要埃托奥开始加速时步幅会迈的很大,然后上身直立着,屁股还很翘。整个加速的过程真的很像一支猎豹向前冲刺,看着非常具有观赏性。

埃托奥到目前为止仍旧是西甲进球最多的非洲球员,在为巴萨效力的5个赛季进球超过100多个,相信这个记录确实很难打破。不仅如此,他是足球史上至今唯一一位在UEFA取得双料三冠王的球员(2009—2010)。

这就是我心中近20年三位速度最快的球员,说说你的心中的三位吧,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哪些球员跑最快?具体数据我没有,我只是说说视觉上的估算,不一定准,。然,所谓的“速度快”,我指的是“有球盘带”的时候,考虑到他们“人球结合”的状态,不然要是有人举出博尔特踢球的例子,我也反驳不了啊。

卡卡:身高腿长,爆发力好,卡卡带球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不用跑到边路去“内切提速”,而是在中路人员密集的区域,就能直接完成提速,而且卡卡不是追着足球跑,而是高速带球的时候,足球始终就在自己脚下。经典案例就是2006-2007赛季欧冠对曼联的半决赛,卡卡在多名对手的夹击下,照样快速杀入禁区完成进球。还有2006年“南美德比”热身赛,卡卡带球长途奔袭,年轻的梅西就是追不上他。

亨利:如果说同时代其他射手的单刀球是借助于反越位,那么亨利带球突破,会把不是单刀球的局面,用快速盘带硬生生给带成单刀球。亨利带球突破的时候,节奏感特别好,给人一种“快而不乱”的感觉,没有“跌跌撞撞”,而是一个加速就撕破对手后防线。看亨利2000欧洲杯的几个进球,还有英超打热刺,欧冠打皇马,都是是走这个路数,很有马踏联营的感觉。罗纳尔多:“外星人”的爆发力不必多说,过五关斩六将跟玩一样,在高速突破的过程中,不用停顿,都能继续做出钟摆动作,还有一些强行变向强行启动,感觉能随时加档减档,这些动作是地球人做不出来的。

当然,罗本和奥维马斯也超快,至于贝尔,姆巴佩和欧文,个人觉得人球结合没有罗纳尔多等人好,别问我为什么没有卡尼吉亚这些大神,因为题主设定的前提就是“最近20年来”。你认为20年来,足坛巅峰期速度最快的前三位球员是谁?欢迎一起讨论。

速度一直以来都是足球比赛中的看点之一,快速犀利的防守反击、个人凭借速度生吃和强行超车,精彩的长途奔袭...甚至比百米飞人大战都刺激,每每都能看得人大呼过瘾,燃爆肾上腺!

说到巅峰期速度最快的三名球员,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球员有百米数据支撑,有的球员则没有具体的数据,因此谁是最快很难有一个准确的答案。说几个我印象里速度最快的三名球员:

加雷斯.贝尔:如今说到速度快,贝尔可能会被第一个想到,毕竟大圣的成名作和生涯里的经典镜头多半与速度有关,2010年欧冠强吃麦孔、2014年国王杯决赛外线超车强吃巴尔特拉...“两点之间,贝尔最短”“传球给三秒后的自己”一个个段子都在说明贝尔的快!据说皇马全队在2016年欧冠决赛前曾做过一次全队体能测试,当时贝尔跑出了10”00的成绩,这对于一名非田径运动员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迈克尔.欧文:巅峰的欧文能够拿下金球奖,欧文的标签除了敏锐的门前嗅觉和精湛的射门技术之外,速度是他的看家本领,他的百米速度可以达到10"9,从数据上看,这个绝对速度不算快,但欧文的启动速度尤其在30米左右的冲刺速度非常惊人,他还能在结合球之后很好地控制住节奏,他的跑位非常飘忽,这是他过人的地方。98年世界杯上撕破阿根廷整条防线的成名之作以及在利物浦时期的一个个精彩进球大多都能看出欧文的速度优势。

罗纳尔多:相信这个答案应该会和不少球迷朋友有所重复,巅峰大罗将速度和技术的结合放在历史当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他的冲刺、启动和平衡能力都是外星人一般的存在,当他冲起来的时候,防守球员上手拉都拉不住,这就是大罗恐怖的地方。据说大罗巅峰时期的百米速度在10秒6左右。当年在实况足球8的游戏里,大多数玩家都会非常喜欢用大罗,因为冲起来就是无解。

由于题目只给了三个选项,像C罗、卡洛斯、奥巴梅杨、沃尔科特、奥维马斯、风之子卡尼吉亚这些快马们就暂且不上榜了吧,之所以选择这三个人,实在是因为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我认为巅峰期内速度最快的球员应该是罗纳尔多,马丁斯和罗本。

毫不夸张的说,罗纳尔多就是最完美的球员,他的速度,力量,身高和技术都是完美的。在三次大伤之后,他的冲刺速度依然可以碾压队友罗伯特·卡洛斯,如果按照纯粹的百米速度,他也能够达到短跑运动员的水平。

可能很多人并不关注马丁斯,现在效力于上海申花的马丁斯曾经是国际米兰的锋线希望,他最出色的地方就是速度。实况足球中他的速度曾经达到了99,当年的解说好像还很幽默的说了句“想追上马丁斯,回去再练几年吧”。

至于罗本,我想没人会否定他的速度,尤其是2014年世界杯的那一幕。

足球运动员速度快并不单单指跑得快,而是在人球结合的情况下,谁的速率更高,不然的话,肯定选一度玩票的博尔特速度最快。按照人球结合的标准,这20年来,我选不同阶段的3名球星:

第一名:罗纳尔多

大罗可能是有史以来速度最快的球星。“外星人”人如其名,像一股风,像一道闪电,在中前场,只要大罗跑起来,对方防线肯定人仰马翻、望尘莫及,最后只剩空门面对。特别是在巴萨时期,大罗的快简直太变态,他的速度,他的过人,已经超越人人类极限。

第二名:贝尔

贝尔成名就显著的标签就是快。与同样很快的C罗相比,贝尔的快是压倒对手的绝对的快。在热刺时期,在皇马前期,贝尔无数次上演弯道超车,将球传给三秒后的自己,对手很想防住他,但没办法,在速度上不是一个重量级。

第三名:姆巴佩

姆巴佩被认为是新生代的罗纳尔多,贝利甚至将他视为足球上帝。姆巴佩的技术虽然没有大罗玄幻,但在快这一点上几乎是想通的。如果保持目前的状态,法国人难保不会达到大罗的高度。

当然,新世纪以来足坛快马还有很多,亨利、罗本、埃托奥、C罗等都是“跑车级”的人物,但最典型的还是以上三个人。

20年时间在世界足坛涌现出很多出色的球员,足球是一项团队运动,主要依靠的就是团队配合,不过个人能力更加重要,如今金元时代的兴起,转会身价暴涨,就是因为有些球员可以依靠个人能力改变比赛,通常有的解说员会说,这个时候就要看巨星的作用了,没错,关键时候超级球星可以改变球场上的局面,决定比赛的走向。

个人能力指的是球员的脚下技术和速度,而我们今天说的就是依靠速度闻名的超级巨星。有球迷就问了,最近20年足坛巅峰期速度最快的前三位球员是谁?这个问题一定要分开解释,首先速度讲究的是无球和有球两种速度,如果说在无球跑动下,速度最快的应该是博尔特,因为博尔特是百米世界纪录保持者。

如果说是带球速度的话,世界足坛20年来涌现了很多速度型球员。不过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关于速度型球员的争议也很多,这次我列举出我心中的三个哈姆雷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第三名,无球(罗本)有球(贝尔)

罗本在巅峰时期带球长途奔袭确实不是很多,但是依靠速度生吃对方后卫却很常见,罗本属于在无球状态下可以把速度发挥到极致的球员。而贝尔我们也知道他的速度非常快,但是持球时间不是很长,因为在拿球之后,贝尔会一个大脚将球传到很远地方,然后依靠速度重新拿到球权。不过贝尔的速度确实是现役球员中出类拔萃的。

第二名:无球(C罗)有球(卡卡)

其实C罗依靠速度进攻是在曼联时期,因为弗格森战术安排,C罗必须要在快速反击中得到队友的传球,而且C罗在拿球之后基本上已经靠近禁区。在无球状态下长途奔袭更多一点。速度优势就会体现出来。卡卡在无球状态下不会出现速度进攻,因为他是一名攻击型中场,也符合南美球员特点,通常都是中路拿球,依靠个人能力长途奔袭,将球打进,带球速度之快可见一斑。

第一名,无球(博尔特)有球(大罗)

第一名应该毫无悬念,无球状态下,博尔特世界第一,百米纪录保持者,能够超过他的人还没有出现。虽然博尔特是短跑运动员,但是他也是足球运动员,排在第一的位置应该无可争议。有球状态下,大罗应该也是众望所归,大罗在进攻中不仅依靠速度,而且还要越过多名后防球员的紧逼,从容拿球,最终一锤定音。大罗能够被球迷称为“外星人”,就是依靠自己的速度加上单兵作战的能力,是一个可以改变比赛的超级球星。

速度型前锋,大多职业生涯巅峰期很短,因为这种踢法确实很容易受伤。参看那些追风少年就知道了。

要论史上最强的速度型前锋,无疑是罗纳尔多。我说的是大罗。

现在的年轻球迷想起大罗,也许想起的都是他大腹便便的样子,肥罗,恐怕会很惊讶他曾经是速度型前锋吧。

可是巅峰期的大罗,确实是速度型前锋,尤其是在9697赛季,他出场49次,打进了47球!

而且作为足球运动员,他不仅无球速度快,带球跑动速度也是惊人。

96年20岁的罗纳尔多对阵孔波斯特拉,完成了那记惊世骇俗的进球,统计数据显示,他在14秒内,完成了50米跑动,14脚触球,然后才有了那记进球。

今天的C罗,姆巴佩,都是速度型选手,但有球跑动的速度和大罗比,还是差很远的。

其实我一直觉得足球场上球员个人速度分两种,一种是绝对速度,另一种是人球结合速度。单就绝对速度来说,足球运动员很多都没有准确的百米速度,比如罗纳尔多,我听到过很多版本,有10.6的,有10.1的,也有11的,差距非常大,只有一个球员的绝对速度是世界公认的,那就是牙买加闪电博尔特,其他都是浮云。所以单说绝对速度真说不准谁快,但人球结合速度确实能看出一个球员,特别是前锋球员的优势。个人认为,以下三人人球结合速度世界前三。

第三、贝尔

贝尔的成名作就是利用速度甩开防守、长途奔袭。贝尔的盘带能力并不出众,他的过人方式简单粗暴,就是一脚将球趟到前面,然后咱俩谁追上谁赢,这和当年罗伯特卡洛斯非常像,贝尔在趟球时分寸把握得非常好,往往是能超过对方,而自己又能先于补防球员触到球的距离。

第二、卡尼吉亚

卡尼吉亚被称为风之子,据说他的百米速度10.2,他的绰号就来自于他的速度。他的盘带能力出色,能利用急停和变向来过掉后卫,在阿根廷阵中,他往往隐藏在对方后卫线上,等着马拉多纳传出致命球,他只需要利用速度追上皮球完成最后一脚打门即可。

第一、罗纳尔多

绝对速度罗纳尔多肯定不是最快的,但带球速度,以及在带球过程中高速做出过人动作,罗纳尔多肯定是最快的那一个。罗纳尔多能在高速带球过程中急起急停,连续变向,令后卫跟不上他的节奏。罗纳尔多是将速度和带球技巧结合得最好的。

谢谢阅读,进来了顺便点个关注,谢谢!

卡尼吉亚最快,百米10秒10左右,可参加百米比赛。

《活着》:三个人的巅峰,永远的经典

1994年,是神奇的一年,这一年有太多的电影经典流传下来。张艺谋导演的《活着》就是其中之一。

《活着》改编自余华同名小说,为了更好的表达电影的张力,张导还请来了芦苇作为编辑。电影当年一上映,就大获好评,获得戛纳电影节的多项荣誉,葛优也因此获得戛纳影帝。

《活着》也可以说是张导的碰稿巅峰之作,也为葛优和巩俐的表演生涯增添了浓厚的色彩。

电影一开始,就介绍了葛优饰演的福贵,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赌徒,而且十赌九输,输完之后也不管不问,直接记账。虽然好赌,却也不是一点都不学无术,作为一个少爷,也偏好一些皮影戏,唱的还绘声绘色。

这里的好赌和皮影,都成为了接下来重要的元素。因为好赌,被表面好人的龙二抓住了机会,最终龙二输了最后的家产(唯一的老宅子),皮影则是贯穿整部电影,暗示了福贵的命运。

福贵的老婆家珍,是个贤惠的妻子,不满福贵一直赌,怀着身孕带着女儿回了娘家。直到老婆走的那一刻,福贵突然的一到晴天霹雳,什么都没了。

富贵的老爷子,将宅院抵偿了债务之后,活活的气死了。福贵只能带着老娘孤苦的流落生存,为了生活,站在大街上茫然的举着手中的东西,对生活一片茫然。却依然要活下去。

这样一来,虽然穷苦,但也算苦中作乐,福贵一家人总算安生了一些。但那时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国大地,正值打仗,哪有真正的安生之处。好景不长,一天,正在唱戏的时候,一把刀戳了进来。

福贵和春生,被国民***...抓了壮丁。当时的国军正处于溃败,一夜之间,醒来的他们发现军营的人走光了,只剩下满地的尸野。

正在这时,碰上了解放军的冲锋。凭借一首皮影手艺,在解放军中做起了“革命事业”。据福贵自己说,唱一段,解放军能攻下两个山头呢。

解放之后,福贵在一个天还未亮的凌晨回到了家乡,看到了老婆孩子。可惜再见时,女儿凤霞却成了聋哑人。然而天真的孩子却不知道苦难,脸上依然带着漫烂的笑容。老娘也在他不在的日子离开了人世。

一回到家乡的福贵就接到通知,参加龙二的公审大会。原来龙二因为那栋老宅院,被批斗了,成了地主,判了死刑,听到枪声的时候,福贵着实被吓尿了。

福贵的儿子有庆命也不好,平时就一直睡不好觉,因为在院墙后睡了一会,却被区长的车子撞死了,而这个区长则是以前和福贵一起搭班子的春生。福贵在经历好赌之后的又一到晴天霹雳,白发人送黑发人,因此,家珍一直不能原谅春生。

时间到了六十年代,牛镇长给福贵的女儿找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工人万二喜,虽然有些瘸腿,但也算了了一份心愿。

凤霞后来也怀孕了,一直到生产都没什么问题,不过到了医院,却发现医院一笑卜孝个大夫也没有,全是一帮女学生。

原来老一弊圆点的大夫全被拉出去游街,或者关牛棚了。好不容易从街上拉来了个大夫,却因为长时间没吃东西,一次吃了七个馒头,撑懵了。生完孩子的凤霞因为产后大出血,没有有经验的大夫医治,导致活活的流血而死,实在是太惨了。

活着,是人性最原始的生存欲望。就如同余华小说中所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春生在遭受了文革时期的变动,福贵对他说“不管怎么样,也得熬着,也得受着。”

小说中的福贵,最后亲人一一的离他而去,只剩下一头老牛陪着,但是他依然顽强的活着。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虽然看似很普通,但却也是一种根植在人性深处的力量。

关于活色巅峰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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