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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秒结束生命的方式?以生命为话题的素材

时间:2023/06/18 12:09:03人气:作者:本站作者我要评论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五秒结束生命的方式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五秒结束生命的方式以及求作文素材。。。 以生命为话题的素材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古代人“吞金自尽”,是因为金子有毒吗到底是什么原理呢

在我们中国四大名著的红楼梦中,就有这样的一个人,她就是吞金自杀而死,她叫做尤二姐,她是因为王熙凤,给她弄了一系列的阴谋,然后被逼的自己吞金死掉了。吞金子自杀的这种方式是很痛苦的,从红楼梦中来看,尤二姐吞金子自杀的这种方式,让我们感觉尤二姐更升伍加的可怜。

首先,金子本身不可是有毒的,但古代说的这种吞金自尽,后人对他的理解有两种,首先第一个可能就是金子里面还有杂质,是一种杂质金子,杂质金又有一个称呼叫做生金,这种金子是有毒的,里面的很多矿物质都没有提炼,所以可能当时他们吞的是这种金子自杀。而且这种杂质金就算提炼上十多次,也是有毒的。

后人们对吞金自杀的第二种理解,就是他们那个时候吞的金子,全部都是纯金。当然纯金是没有毒的。但是这种纯金的质量和体积,都非常大,有可能会把人们的食道给堵住,然后把内脏割破,并且这种金子也排不出体外。所以用这种的方式自杀而死是很痛苦的,并且让人们感觉到了这是非常残忍的,而且他死亡的过程很漫长,不能让人痛快的死去,是那种让人每天都能体会到痛苦,但是却死不了,想想就可怕,当然那种能够吞金自杀的古人们的家庭肯定富裕,也非常的有钱。因为金子本身就是非常值钱的东西,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

说古也想不明白,自杀就自杀吧,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方式自杀呢,还浪费这么多的金子。都说好死不如赖活,如果是换做说古的话,说什么也不会去自杀的。

《明史》中记载宦官张敏吞金而亡,《红楼梦》中王熙凤借刀杀人,尤二姐吞金自尽。都曾提到了利用“金”自杀,但古代的金与现在的黄金,并不是同样东西。

现代的金一般指代黄金,元素符号Au,纯金本身无毒,吞入体内不会中毒而亡。这是因为金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由于金的电子层d区收缩效应和6s2惰性电子对效应存在,金的吵前或6s电子能级收缩至5d。简单来说就是金原子失去电子需要吸收很大能量,不易失电子,很难与一般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不会溶于普通的酸和碱,更不会被人体内的胃酸溶解,也从未有过因佩戴金饰品中毒的报道。

黄金虽无毒,但较大体积的黄金吞入体内,会对人体造成物理伤害,因为黄金的密度大约是铁的三倍,容易使器官拉伤下垂,引发胃穿孔或肠梗阻最终大出血而死亡,也会堵塞呼吸道窒息而亡;如果食入的黄金悔拦体积较小,则会随着粪便一起排出体外,市场上的金箔冰淇淋就是很好的例子。

作为噱头,商家喜欢在冰淇淋上加金箔,金箔的本质是非常薄的黄金颗粒,确实是黄金。黄金属于重金属,重金属能使人中毒,但黄金也是惰性金属,并且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一位体重60公斤的成年男子,需要一次性摄入216克黄金才有50%的致死率,冰淇淋上的金箔含量不到0.1克,摄入体内后会被排出体外,只有冰淇淋才会被人体吸收,所以不用担心重金属中毒。

史书中常记载,帝王赏千金的行为,但古代没有那么多黄金,古代所谓的金是金属的代名词。不单指黄金,更多时候是指铜或汞、铅、铬等有害金属的混合物。《本草纲目》中记载:毒金即生金,赤而有大毒。

古代的炼金技术落后,炼出的黄金含金量不高,被称为生金。方法是将金沙磨碎、加热氧化、酸洗去掉杂质,再溶解到水银中。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水银作为溶剂,其它金属作为溶质,可以形成溶液,这类溶液被称为“汞齐”,汞齐过滤掉不溶解的金属,然后再加热蒸发水银,留下的就是金和其它能溶解的金属。这些金属中部分是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此方法炼出的黄金也被称为生金,古人也有可能是吞下生金,被其中的有毒重金属致死的。

综上所述,黄金导致人体死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机械性刺激引发器官破损或堵塞,二是黄金中夹杂了其它有害金属致人死亡,黄金本身是无毒的。

金子是一种化学性质很稳定的金属,其单质对人体无毒害作用,因为金珀是可以吃的。

将“金”解释为黄金

黄金对于人是一点毒性都没有。黄金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而且胃酸的主要成分是盐酸,盐酸是无法溶解黄金的。但黄金比重大,下坠压迫肠道,不能排出,而一时又不会致命,吞金者是疼痛难忍折磨而死。

现在还是有行短见者仿效此法,如果医院透视发现金子小已经运动,则让自行排出;如果太大,则剖腹取出。

将“金”解释为重金属离子

我们知道引起蛋白质变性的一个因素是重金属离子,如果重金属离子和蛋白质结合造成体内的蛋白质变性凝固以后就造成肌体很多生化反应不能完成,生理功能不能发挥,也就是化学与生物上所说的“蛋白质的变性”。因此就会造成死亡。

同样我们常听说重金属离子中毒的人服用大量牛奶或豆浆解毒原因也是因为牛奶和豆浆中含有大量蛋白质,它们可以和重金属离子结合以减少肌体的蛋白质和重金属结合引起蛋白质变性,可以减小中毒症状,所以对于重金属离子中毒来说紧急灌服大量牛奶或者鸡蛋清可以减小中毒的程度。

将“金”解释为水银

水银属于剧毒,在古代水银是一种常用的剧毒物质,水银常用来处决犯人。有时候用水银来炮制尸体,让尸体不腐坏。

水银常温易挥发,长期吸入汞蒸气和汞化合物粉尘所致。以精神-神经异常、齿龈炎、震颤为主要症状。

金元素的化学性质很稳定,它进入人体之后,并不会被胃酸腐蚀,也不会和身体中的各种酶发生作用,所以黄金毒不死人,人吞进去怎么样,最后拉出来或取出来还是什么样。

但黄金有一个问题,就是它的形状一般不规则,甚至有的黄金制品非常的锋利,这些黄金进入人体内部,极易划伤或者戳伤胃肠道。

胃酸是具有腐蚀性的,一旦胃部出现伤口,胃溃疡甚至胃穿孔就会发生,胃穿孔是极其严重的疾病,一旦抢救不及时就会导致病人休克甚至死亡。

另外就算黄金没有伤害到胃,它也会随着消化系统进入肠道,肠道的宽度就那么大,且里面还存在着大量的细菌,稍微哪被黄金划伤了,就会被细菌感染导致炎症的发生。

所以吞金确实能自杀,但致死的原因是胃肠道的破损和感染,另外吞进去的黄金如果比较大,黄金进入肠道之后会造成肠梗阻。

肠梗阻说白了就是肠道被堵住了,导致后面的东西无法通过,于是被堵住的地方就会膨胀,最后人就因为肠道破裂而亡。

那么古代人由于医学技术不发达,既不可能开刀取出来,也不可能服用抗生素,所以他们认为吞金自尽是可以理解的……

说起“吞金自尽”,估计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红楼梦》中的尤二姐,前段时间热播的《延禧攻略》中也有婢女青莲吞金自杀的桥段,那么吞金到底是什么呢?

纯金肯定是没有毒性的,要不然那些戴金戒指、金项链的人,难道不怕死吗?镶金牙的人,那就是真正的勇士。

古代有记载一些人喝了金箔酒而死的案例,这事儿真怪不到金子头上,估摸着是故事冶炼技术有限,金子提纯度不高,人把金箔酒喝下去之后,含在其中的其他有害物质将人毒死,或者干脆有人在金箔上涂了其他毒药。

现在还有一种食用金箔,通常用在酒类或者蛋糕、冰淇淋一类的食物中,还有些高级化妆品也会加入金箔,目的是为了让物品看起来更加高大上,从而卖出个好价格。

并且,食用黄金的源头就在中国,早在秦汉时期,土豪们就有食用金子的记载,日本、印度等国家也流行吃金箔。

所以,金子肯定是没有毒的,进入人体后也不会发生化学反应,但是黄金也不会被人体吸收,所以金箔都是被打成很细很细的粉末状,加之其本身质地柔软,所以食用之后不会对人体有损伤。

《红楼梦》中,尤二姐吞金自尽,那是实打实吞的金子,我们看看书中怎么写的:

尤二姐选择吞金的原因是她要死的漂亮,自刎脖子上要留疤,不好看,力度也不好掌握,上吊而死,其状可怖,更不能选择,所以选择吞金。

书中写的是“坠”死,因为金子不会被人体消化,吞下去之后就一直坠在人身体里面,搞成个胃下垂什么的,把人折磨死,结石患者为什么痛苦,因为石头坠在体内呢!

她吞金的过程是,吞入口中,狠狠地哽了几次,才咽下去,可见尤二姐也真是铁了心要死,咱们吃饭的时候,没把饭菜嚼细,都吞不下去,更何况吞一坨金子?

像尤二姐这种吞金的方式,死因可能有很多种,一种是书中所说的坠死,第二种是金块太大,堵住气管令人窒息,第三种是金块划破了消化道,引起大出血或其他并发症导致死亡。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一个缓慢并且痛苦的过程,在这里心疼尤二姐五秒钟。

你说尤二姐这种身份的人,有黄金吃还说得过去,但《延禧攻略》里面的婢女青莲,哪有那么多黄金吃啊。那她吞金到底是吞了什么呢?

实际上,在古代,一些金属类利器都可以称作金,比如尖锐的小刀,发钗,像青莲这种身份的女子,黄金多半是吞不起,吞个发钗耳环什么的还是没问题。

另外,古代的银和铜也被称为金,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君王赏赐臣子一千金,那不是1000两黄金,而是铜;再比如一些古典小说中,经常说一个物品多少金,那实际上是指白银

基本上,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使用的是黄金,那就都是其他类金属。

水银有时候也被称为金,古人把金和水银制成金汞剂,涂在铜器表面,水银蒸发后,留下金,这就是最早的鎏金技术,这一类物品被统称为“鎏金器”。据说鎏金工艺最早在春秋时期就有记录。

水银中毒,就是汞中毒,水银毒性十分猛烈,中毒者,重者致命,轻者致残,即使医学发达的今天,汞中毒也是非常可怕的,更何况古代。《水浒传》中卢俊义喝的毒酒,里面就含有水银。

而且水银的制作非常容易,把朱砂加热就可以得到,古代人炼丹就使用朱砂,所以很多炼丹的人为了长生不老,反而短命,那就是汞中毒的缘故。

得之容易,中毒无解,实在是古代穷苦人求死的好方法。

最后温馨提示一下,家中用的体温计,其中就有水银,如果不小心打破温度计,一定要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否则水银气话,吸入体内,虽然量小,但是对人体的危害却很大。

“吞金自尽”是一种等待时间极为漫长的自杀方法,且“吞金”的致死率并不算高。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人致死,因此自古以来“吞金而死”的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倒霉”。黄金是一种“重金属”,重金属的范围很广,银、铁、铅、铜、汞等都是重金属,但黄金与铅、汞不同,黄金本身是一种无毒的金属,只有将黄金分解后,才会产生对人类有害的化学物质。

黄金是一种“惰性金属”,且自身非常稳定,对常见的酸碱性液体都不反应,甚至胃酸都不能将黄金溶解,因此黄金进入人体后既不会被胃酸所腐蚀,又不会被分解酶、蛋白酶等消化类酶所分解,也就是说,黄金基本上不可能被人体所吸收。单纯的吞下黄金,有很大几率会以大便的形式排出体外,那就是传说中的金大便了!

如果一不小心用马桶给冲了,不但无法达到“自杀”的目的,反而还会…赔钱。。

因此,若企图“吞金自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氰化物氰化物是一种剧毒物质,由于古代的炼金术并不完善,所以在受技术的制约下,古代冶炼出的黄金有一定几率会导致氰化物残留在黄金表面,但是这种几率小之又小。

因此我们说,古时候因为“吞金”,而被氰化物毒死的人,都是“倒霉蛋”。

第二个条件—肠梗阻

一般来说,只有吞下很大一块黄金,才会造成肠梗阻,黄金的密度是铁的三倍,人类的消化功能根本不可能将黄金分解,被吞下去的金块会堵塞肠道,久而久之会造成肠道内容物阻塞在肠道内部,近端肠道被无法排出的内容物越撑越大,导致肠道破裂、坏死,危及生命。所以,如果吞的金子体积比较大,会把人憋死!

与其吞下金块,撑破肠子,不如把金块卖掉,享受生活。

第三个条件—肠穿孔

黄金可以打造成多种首饰、物品,如吊坠、耳钉、刀等等,如果吞下的黄金是尖锐的、锋利的,则可能会导致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穿孔。胃肠穿孔会造成腹腔感染,进而发展成腹膜炎,腹膜炎的并发症过敏性休克则会致命。

肠穿孔也是一种较为漫长且痛苦的死法,因此类似电视剧中所演绎的“吞金即刻死亡”的情况,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金子没毒,但人心有毒。一个人能够痛苦到选择这么一种方式来结束生命可见受到的委屈有多大,一下子就想到了红楼梦里面的尤二姐。关于吞金有若干种说法:

一说是吞黄金块,但吞小块的金子,而且形状比较圆滑是可能被排出来的。黄金即便密度高,但如果太小也不至于坠破肠肚,恐怕只能因为重力原因不大容易排出来罢了。而且这样也要很长的时间少说几天,多则一个月到数月才能造成病变,中间各种痛苦,恐怕是吞金者万万不愿接受的。所以吞金造成消化道破裂和肠梗阻致死的说法是不太站得住脚的。但如果吞的是合适尺寸的大金块,咔住喉咙造成无法呼吸,吐也吐不出来,吞也吞不下去,抽搐几下在数分钟内立即致死,这种说法倒是比较科学。

另一说是以金箔入酒喝下。但金箔在印度就常常被做成食物的点缀,据说还有不少人到印度的粪坑中淘金,那说明金箔是没有毒的。日本也有金箔冰淇淋公开售卖。因为黄金性质稳定,基本上不大可能参与体内的消化道的任何化学反应,所以基本上在一两天后从后面拉出来,完全不影响健康。所以“金箔酒”不大可能是自杀的手段,或许只是民间传说罢了。也有说是古代炼丹人炼的假金,实际上里面富含高浓度砷、汞等毒物,让人喝了之后中毒身亡。

再有一说,吞金实际上是指吞下尖锐的利器,因为“金”在古汉语中泛指各种兵器。所以有人称“吞下尖锐的首饰或者小刀”为吞金,从文化传统上倒还讲得通,但这样死得太痛苦,而且不一定能够痛快地死。口腔和消化道被划破,会大量流血,口吐鲜血,甚至会被自己的血呛到,不小心还会造成呕吐,不仅死相惨烈难看,而且也可能得痛不欲生,熬个两三天才能过去,这若非文学作品借此煽情恐怕不大可能是吞金者的首选。

当然这些都是揣测,但吞金并非古代人自杀的首选,毕竟要有“金”可吞才能实施,吞金的人要么非富即贵,要么好歹有点毕生的积蓄。而且这行为也非大男人好意思采用的,最后只剩下一些富贵家的纠结弱女子被逼无奈之时才舍得用。广大的普通穷人求生都还来不及,哪里有那些纠结心思去求死,能有一块能够吞死人的金块,对于穷人来说,那就是生机了吧!叹!

金子属于贵金属,而且是那种超级稳定的贵金属。除了王水可以溶解外,金子基本上不发生任何反应。而金子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毒性超级低。因为金子不会和体内的化学物质反应,所以其毒性很低,不会引起细胞毒性。不过,也正是因为金子太稳定了,如果吃下去大块金子而又排泄不出去,那么这些金子就会逐渐磨损胃或者其它消化器官、导致肠胃功能丧失,最终引发死亡。这也是“吞金死亡”的原因。说到底,这种死亡并不是金的毒性造成的,而是金无法排出体外,损坏肠胃导致的。

当然了,金子如果以离子形式存在,就可以发生很多化学反应了。比如氯金酸,就可以被还原并和一些富电原子反应。比如氮原子和金表面的电子可以配位,金还可以和巯基形成硫金键。但是这些形成的金一般是纳米级的,也叫做纳米金。纳米金粒径小,可以很好通过肾脏排出体外,所以无毒副作用,是现在理想的生物材料。

总之,金是没有毒的。

在文言文中,我们可以经常看见类似于“某某某吞金自尽”的话语,但是我们也知道,金是一种单质,金本身并没有毒性,而且就算是金子提炼不纯导致存在一定量的杂质,那也应该不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那么吞金自尽的原理到底是什么呢?

吞金自尽我们在电视上应该看过不少吧,传说中杨贵妃就是吞金自尽的(当然也有说是缢死或者是喝毒酒而死),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中有一节讲到尤二姐被王熙凤借刀杀人,于是吞金自尽。或许很多人认为这是文学作品夸大化了的表现,实际不然,吞金自尽是有其原理的,当然不论是哪种死亡情况,吞金自尽都是很痛苦的一种死法。

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吞下的金子刚好堵塞了气管,这样一来人就相当于是窒息而死了,当然了,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应该比较低。第二种情况,那就是吞下去的金子是带有棱角的,于是进入了消化道里面之后会划破消化道,进而引起消化道出血死亡。第三种情况,那就是吞下去的金子有一定的体积,但是表面的棱角不至于很锐利,而且还可以保证吞下去的时候不会卡在喉咙管里,这样致死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肠梗了,而因肠梗死亡是异常痛苦的。

当然了,古代所谓的吞金自尽,其实也没有明确指出来这里的“金”到底是何物。它到底是金矿石、是金块、是金子做的首饰、还是其它的金属呢?我想应该是都有可能的吧,如果金指的是金矿石的话,那么金矿石在没有提炼之前很可能是有毒性的,所以死亡的原因是除了金以外的其它有毒元素的毒害作用。古代其实将很多的金属统称为金,所以这里的金也有可能是其它的金属,不过貌似古代发现的有毒金属不会太多吧。

“吞金自尽”速死的可能性只有一种:窒息死亡。

我们的食道并不是像自来水管一样是直筒的,它有三个狭窄处。第一个狭窄位于咽喉与食道的交界处,大约在喉结的后面;第二狭窄位于左支气管跨越食道的位置,大约在胸骨角(即第二根肋骨跟胸骨相交的那个转角)后面;第三狭窄位于食道通过膈肌的地方,大约在胸骨最下缘上方两厘米左右位置的后方。

这三个狭窄是食物和异物最容易卡住的地方。尤其是第一个狭窄,又是这三个狭窄最窄的,也是卡住食物最危险的位置。

既然是想通过“吞金自尽”的方式自杀,吞下去的“金”的体积必然不小。且先不管是不是金,纯度多高,金主是不是土豪。即使是块石头,吞下去都极有可能卡在食道的第一狭窄处。大家都知道,气管在前,食道在后,两者挨着。大块的异物卡在食道的第一狭窄处,对气管也会起到压迫作用。再者,强烈的刺激作用会导致食道和气管痉挛,加重气管堵塞。如果不取出异物的话,几分钟内就会达到自尽目的。所以,你看电影里拍的吞金自尽的人吞下就倒,绝对就是这个原因。

如果不是速死,说明吞下去的“金”块头不大。

这时,吞下去的“金”会进入胃和肠道。如果是真金白银,而且数量够多,那么会在小肠累积,堵塞肠道,形成肠梗阻。吞金者会因为肠梗阻引发的急性腹膜炎死亡,或者是肠道堵塞引发腹胀直至肠道破裂而亡。这种死亡方式通常需要几天或更长时间,而且极其痛苦,往往不如其他自尽方式来得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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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登山】英国一名着名的登山家这样回答:“因为山在那里。”对于登山家来说,山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召唤。把登山运动作为自己的崇高事业,全力以赴。人类不断探险的精神是永恒的。正是由于人类的探险精神,人类才不断进步,才有今天的文明。许多人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对后来者,它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培育探险精神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都有积极意义。一个具备探险精神的人,会不断寻求新的征服目标,不断寻求人生的新境界和高度;相反,一个人、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探险精神,就不会有什么前途【南极探险中悲壮的一幕】1991年,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几乎同时开始了对南极的征服,当阿蒙森胜利班师后五个星期,斯科特才到达南极。虽然斯科特在向南极的进军中他已经知道了阿蒙森的胜利,但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将成为失败者而停止前进。在返回时因遇上南极早到的冬季被围困在冰雪之中,好友奥茨冻坏了双脚,行动艰难,为了不拖累大家,夜里独自走出帐篷,消失在暴风雪中。最后仅存的三位探险家体力严重透支,食物短缺,燃料不足,无情的暴风雪让他们在又冻又饿又累中活活死去。临死前,斯科特还在写他的探险日记,他们至死都没有抛弃所搜集到的35磅岩石标本。茨威格曾赞道:“壮丽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荆棘鸟的传说】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团磨握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巨创来换取……【每条鱼都在乎】暴风雨过后,有许多被塌庆卷上岸的小鱼困在沙滩的浅水洼里,无法回到大海。一个小男孩不停地将小鱼捞起,并使劲扔进大海。路过的人忍不住说:“孩子,这里有几百几千条小鱼,你救不过来的。”“我知道,”男孩回答。“那你为什么还要扔?谁在乎呢?”“这条小鱼在乎!这条小鱼在乎!”【给痛苦一个去处,而不是给生命一个归处】最近,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科学家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自杀已成为15到34岁人群的第一大死因朋友说:我存在,并不仅仅意味着我活着,而应拥有生命质量;如果失去了生命质量,我选择死,就像安乐死一样,是一种值得尊重的结束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我同意她的看法,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种选择死亡的方式是基于严肃的思考并能给生命带来升华,至少,它是对生命尊严的一种维护。我讨厌那种遇到些许压力就结束生命,这是逃避。更有甚者,以自杀作为要挟手段。这种人了结的是生命本身,而不是带给他们的痛苦。挫折和愤怒是一种痛苦。结束它的最好方式是给痛苦一个去处,而不是给生命一个归处。【死于谁手】江西萍乡的烟花作坊爆炸、焦作歌舞厅大火。四川合川沉船、武汉客机失事、多佛尔偷渡客惨死、江门烟花厂爆炸。河北霸州派出所长杜书贵当街掏出枪杀人还未终审,河南禹州的公安指导员刘德周又开枪杀死三人而后逃窜。9·11事件中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两幢摩天大楼成为一片废墟,阿富汗人家的墙壁上布满了像筛子眼一样密集的弹洞,还有杰宁难民营散发恶臭的一具具腐尸。【生命有价】姚丽,建行大庆分行的一名女营业员,面对手持凶器的两名歹徒,在报警无效的情况下,为避免被抢去更多的款额,被迫向歹徒交出了一万多元钱。虽然事后她立即主动补交了这笔钱,单位还是对她实行了“双开”,开除***籍和公职,该行说得分明:“姚丽作为一名共产***员,在关键时刻应毫不犹豫地奉献自己的一切,游野甚至最宝贵的生命。”最后,经过仲裁委裁决和法院判决,在舆论压力下,单位总算开恩为:开除***籍、记大过、赔偿损失。生命有价,最终自然演变成生命无价而不值分文,在各种各样美妙的旗帜下,肆意践踏、凌辱甚至扼杀生命。生命有价,骨子里反映的是一种漠视乃至无视生命的意识。【不残鸟雀】苏轼年少时,他的母亲不让儿童婢仆捕取鸟雀,因此,鸟也不怕人。几年间鸟雀筑巢在低枝,人可以低头看到巢中的雏鸟。又有四、五百只珍异的桐花凤鸟翔集其间。有人说鸟雀筑巢去人太远,就会招致蛇鼠老鹰的掠杀;人既不杀,自然接近人了。善待生命,能够取得异类的信任。【墓志铭也是文化】沈从文的墓没有气派的墓道、遮风档雨的墓亭,也没有坟包。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一大块不规则的五彩石头,矗立在杂草丛生的地上。只见石头正面是沈从文自己手迹的放大:“照我思索,可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隔了十来米的土坎上,是大画家黄永玉的题词:“一个战士不是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人性的光芒】在青海省民和县官亭镇一座史前时期的房址内,考古工作者新近发现了聚集着的14位死者,房址西南部死在一起的5人,其中有一年长者似用双手护卫着身下的4人;东墙壁下的一对母子,母亲倚墙跪坐在地上,右手撑地,左手将一婴儿搂抱于怀中,脸颊紧贴在婴儿头顶上。【梭伦为何哭泣】一位腐儒看见梭伦为了一位死去的孩子而哭泣,就向他说:“如果哭泣不能挽回什么,那么,你又何必如是哭泣呢?”这位圣者回答说:“就是因为不能挽回什么。”【琅玡柳】桓温北征时,经过金城,见到以前自己担任琅玡太守时所种的柳树,都已长到十围粗,感慨地说:“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注解生命的文本】再平常的生命也包含着一个最重大的悬念:死亡。死亡永远与生命同在,没有死亡的虚无,就没有生命的丰盈。死亡使人世间平淡无奇的一切显得如此珍贵、如此神圣、如此优美。站在死亡的边缘,我们往往会更加眷恋生命,渴望生活。紧张与焦灼,幸福与忧伤,透彻与痴迷,恍惚与清醒,怀念与遥想,丰富的体验,奔流的思绪在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盘旋,生命中的此时此刻是那么独特,那么无法逃避,那么惊心动魄!雨果在遗书中写到:“上帝、灵魂、责任,这三个概念对于一个人足够了。我抱着这个信念生活过,我也要抱着这个信念去死。真理、光明、正义、良心,这就是上帝。”牛顿的遗言非常简洁,他对自己的最终评价是在浩瀚的真理之海面前拾到几枚贝壳的孩子。爱因斯坦不希望把自己的办公室变成人们朝圣的纪念馆,“除了我的科学理想和社会理想,我的一切都将随着我一起死去”。但丁的临终遗言只有一句话:“转动太阳和地球的是爱”。生命的魅力在于不断地超越自我,从痛苦和不幸中分娩出思想,从创造和超越中享受生命的力量,生命敢于承受苦难和悲剧,生命便挣脱了自身的局限【歌德之死】歌德患有死亡恐怖症,他总是避免谈“死”这个词,他不能看殡葬事宜,如果有灵车从他家门前经过,他就会发怒。然而,他自己倒不怕死。一个春天的傍晚,他与爱克曼同看落日,对朋友说:“人活到75岁有时不免想到死亡。我想到死亡时心里倒非常平静,因为我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不可毁灭的,会在来世延续下去。生命就像太阳一样,我们以为看见它消失了,但事实上,它并没有消失,它仍在放射光芒。”在咽气以前,他叫道:“光明……再多一点光明!”最后,他紧紧抓住儿媳奥蒂莉厄的手不放,呼吸微弱地说:“不,小女人,就让我再抚摸一会儿你这只温柔的小手吧!”【契诃夫最后的话】契诃夫去黑林山的目的本想寻求身体的康复,结果却找到了死亡。施沃勒大夫让人把香槟送上楼来,契诃夫接过递给他的酒杯,转向他的妻子奥尔加:“我已很久没有喝香槟了。”他慢慢喝光杯里的酒,然后躺下,平静地死去【卢梭谈死】有一次,狄德罗到蒙莫朗西去看望卢梭,后者指着一个池塘说:“这就是我一再想跳进去结束自己生命的地方!”“你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狄德罗问“我把手伸进水里,但是我感到它太凉了!”他回答说【“那边真美”】1931年8月始,爱迪生生命垂危。临终前,他曾清醒过一会儿。“那边真美!”他说。【金圣叹的悲伤】金圣叹童年时在井边玩耍,随手将一颗石子扔进了井里,回到家里号啕大哭起来,大人问他原因,他说:有颗石子被丢进井里,想到它再也出不来了,所以痛哭。他的绝笔诗:“衙鼓催人急,西山日已斜,黄泉无旅馆,今夜是宿谁家?”临刑前说:“杀头有如风吹帽。”【伊壁鸠鲁《关于死亡》】你要。。。惯于相信死亡是一件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事,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而死亡不过是感觉的丧失。因为这个缘故,正确地认识到死亡与我们无干,便使我们对于人生有死这件事愉快起来,这种认识并不是给人生增加上无尽的时间,而是把我们从对于死亡的渴望中解放出来。一个人如果正确地了解到终止生存并没有什么可怕,对于他而言,活着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所以一切罪恶中最可怕的--死亡--对于我们是无足轻重的,因为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于我们还没有来;而当死亡时,我们已不存在了。【“我活过来了”】曾撰写《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的法国教士、宪法理论家西哀耶斯,被人们问及:1789年大革命时期做了些什么?他回答说:“我活过来了。”活过来,这是从一碗菜汤、半间席棚开始的琐屑的事情,还有活下去的愿望,有时强健有时纤微,然而她一直继续着。活过来的未必是最优秀的,但他负有活过来的人的责任,上帝只能把此后的使命交给生者【红炉一点雪】有个深蕴禅机的句子,色彩鲜明,充满美感:红炉一点雪。雪花飘舞。有一片刚好落在火红的炉子上。在还没落下去之前,先把它“定格”。我们便发现它是“存在”的,虽然一瞬间,它立即融化,归于空寂无有。人的生命,不论长短,有像是这片雪花。它自天上洒下来,历程千万里,可以称为“长”;但飘落堆积姿态快速,不可能回头,也没时间仔细思考,便已经面临消失,故亦可以视作“短”。--一两秒?百数十载?熊熊炉火,不由分说,便吞噬它了。它存在过,却来不及留下任何痕迹当片片雪花你挤我攘地,争着投向艳色,也不过是场无谓的追逐。美,这倒是真的。【等待漂泊】生命为理想而存在生命不与平庸为伍这是怎样的诱惑!生命是自己手中一支笔理想是自己心中最美的歌,在广瀚的天宇上纵情地书写纵情地吟唱!悲壮而美丽!这是怎样的诱惑?【走向远方】生命也许就是一些年龄的经历。年龄的不同使我们有了生命的不同阶段,使我们的生命像一棵棵树木,有了年轮与四季,有了根与果实,有了幸福与痛苦。在每个生命的开端,都充满了希望,充满了生机和可能性,而过了成长期以后,生命力就开始衰弱了,随着年龄的增加,希望与可能性都会越来越小。非洲的大象衰老了,会在象群不远处找一个地方自动躺下来。一头大象一天是要食掉好多水草的,躺下来的大象便不再食用周围的水草。它要把它们留给后代。它已经十分衰老了。衰老得奔跑不动了,蚊蝇在它的眼角处恣意飞舞,它疲惫的眼睛望着欢腾着生命景象的象群,看象群经过它的身边。年幼的象会用鼻子抚触它们的老祖父或老祖母的身体,仿佛在向它告别,然后它们从它的身边走远了。【生命的美丽】真正美丽的生命执着地追求着真理,它不会趋炎附势地扭曲自己的形象,涂改自己灵动的线条,更不会让自己美丽的底色染上尘污。除非用烈火将其燃为灰烬,使之化为尘埃,否则,美丽的生命九像一条清澈的小溪,永远百折不回乐观坚强地奔向大海,直到最后一滴。有时,它也许会被冷酷地阻断;有时,它也许会被无情地搁浅;更甚至,它还未及瞥一眼那夜幕下美丽灿烂的星海苍穹,未及静静地谛听一声那宇宙深处的清纯之音,它就以被意想不到的庸俗与险恶一下子毁得千疮百空,奄奄一息……生命之所以美丽,正在于它有血有肉的过程中,始终高扬着一个美丽的主题;美丽之所以永恒,正在于生命的底蕴中,始终流动着人类最纯粹的良知与渴望于是,美丽因生命而存在,生命因美丽而永恒。这是一个连上帝也祈求的统一。【回望生命灿烂依然】一扇完全失去窗框的水泥窗台上,一盆正在竞相绽放的秋海棠,在风里姹紫嫣红的摇曳。我默默注视着,良久,骤然醒悟,哦,这便是灿烂的生命,或许很快在冬季到来的某个早晨,就凋零了,可曾经生机勃勃在这世界上生存过,这便是生命的美丽。生命是脆弱的,人拥有了生命的同时,也拥有了苦难。于是,便有了嫣然好看的人生。偶尔,弯下脚去,去看那片被虫啄透的叶子,阳光毛茸茸透过生命的脉络,清晰的印衬出岁月痕迹,那种感动有着肺腑之痛。这便是生命的美丽。即使是残缺的人生。【一生有多长】生命其实是无法预知长度的,因为不可测,谁也说不清究竟是一百年还是几年几十年。我们可以设计人生目标,却不可以设计人生的长度,生命只有宽度,亦即质量值得我们去思量盘算。我们只有在它的宽度里发挥弹性,做有价值的人,生命就提高了倍数。【择生与择死的思考】死可以明志,生,却可以践志。当死临到司马迁的头上时,他选择生,一种令肉体与精神,令自己与亲友都极其痛苦的生--接受宫刑西方人弃生取义的意识与东方有异,他们更重视“生”的权利与个人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中,则是把自我的小生命看作是民族大生命的一环。舍小取大,故有欣慰之感。【人生当做一棵树】不痛苦就是快乐。这就是安乐死的社会一般意义。然而我想说,不痛苦并不意味着必然快乐。相对于死来说,活着才是快乐,哪怕活着的时候充满痛苦,人们也愿意选择痛苦地活着而不愿选择快乐地死去。就此我想多说一句:与其说安乐死,不如说安然死。安然是一种面对死亡痛苦的无奈选择;而安乐则是活着的人们毕生的一种主动追求。因此,我以为,人们在欣赏和肯定安乐死的时候,更应该欣赏和肯定安乐活。因为真正的坏了的前提,首先必须是活着;其次,就是活得要尽可能多一些快乐,而不是像俗话所说的那样:好死不如歹活着。死,固然应该好死;活,为何就不能好活乃至更好地活着呢?少一些牢骚,少一些气盛,少一些虚妄的欲望,少一些俗事的干扰,少一些算计的烦恼,少一些无聊的虚荣,把人生就当作一棵树,有生就有死,有荣就有枯;扎根大地,只索取自己该索取的养料;;寒来暑往,默默接受大自然的安排;清风玉露,于它是痛快的洗礼;予绿荫于路人,养颐期于天年,如此大树,如此人生,其不安也乐哉!【名人的临终遗言】德国作曲家贝多芬被耳聋的痛苦折磨了二十多年,临终前只留下了这样一句伤感的遗言:“我将在天堂里听到一切。”英国诗人济慈把他最后的思想表达在诗中:“我感到我的上面长满了野菊花。”英国诗人拜伦已经厌倦了生活,并且因发高烧及长久未进食而消瘦无力,他轻声说道:“现在我想睡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一直活到八十高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大家都围绕在他身边哭泣,便大声说:“为什么哭?你们以为我是长生不死的吗?我原以为死亡要比这难受得多呢!”美国前总统威尔逊死得很安详面对死神,他说:“我已经准备就绪。”法国着名戏剧家拉伯雷临死时说:“拉下帷幕吧,喜剧结束了。”《挪威的森林》: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本来就已经包含在“我”这一存在之中。我们无论怎样力图忘掉它都归于徒劳这点便是实证。因为在17岁那年5月一个夜晚俘获了木月的死,同时也俘获了我【美丽一次】在戈壁滩上,有一种叫依米的小花。花呈四瓣,每瓣自成一色:红、白、黄、蓝。它的独特并不止于此,在那里,根系庞大的植物才能很好的生长,而它的根,却只有一条,蜿蜒盘曲着插入地底深处。通常,它要花费5年的时间来完成根茎的穿插工作,然后,一点一点地及收养分,在第6年春,才在地面吐绿绽翠,看出一朵小小的四色的花。让人惋叹的是,这种及难长成的依米小花,花期并不长,仅仅两天的工夫,它随母株一起香消玉碎。依米小花的生长和蝉的生命历程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们知识自然万千家族中极为弱小的一员,可是它们却以其独特的生命方式向世人昭告:生命只有一次,美丽只有一次一次,便足矣!一次的青春,一次的成功,一次的勇往直前,一次的轰轰列列,一次的无悔人生……一次,仅一次,却需要长时间坚韧不拔的进取和力尽艰辛的跋涉,它甚至需要耗尽一个人一世的光阴,毕生的精力!人生的路途远比依米花的一生漫长,可是,在这段漫漫的求索的艰辛历程中,我们不一定会比依米花做得更好。【生死之门】在南太平洋岛屿上,生存着一种小鸟,叫莺鸟。莺鸟以一种叫蒺藜的草籽为食,但这种草籽浑身是锋利的硬刺,果肉被一层深深的内核包裹着,莺鸟要啄食到里面的果肉,可不是一件易事。它必须先把草籽顶在地上,又咬又拧,然后顶住岩石,上喙发力,下喙挤压,直到精疲力竭才能把外壳弄掉,吃到果肉。许多啄不开草籽外壳的莺鸟被活活地饿死,只有少部分的莺鸟顽强地生存下来科学家对这种莺鸟做过研究,只有喙长达到11毫米的莺鸟,才能啄开草籽的外壳,求得生存;而喙长10。5毫米以下的莺鸟,因无法啄开草籽而活活地饿死。原来,莺鸟的生死之门,相隔仅仅是0.5毫米!这使我想起“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句成语,人生的命运和成败也是由细微差别决定的:一位考生,差0。5分,可能由此而落榜;一位运动员,差0。5秒,可能由此而与冠军无缘……如果说,莺鸟的喙长是与生俱来的,但人生却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不断增长自己的智慧和才干。既然我们知道生死之门有时相隔仅仅0。5毫米,我们何不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使我们的生存之“喙”长一点,再长一点。它改变的,可能就是我们的一生啊!【死亡暗示】非洲刚果有个黑人青年在朋友家作客,朋友准备了一只野鸡作为早餐。黑人青年的部落严禁吃野鸡,他就问朋友,早点是不是野鸡。朋友答,不是野鸡。黑人青年便享受了一顿美味的早餐。数年后,他们二人再次见面。那位朋友问他想不想吃野鸡,青年回答说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巫师郑重警告过他绝不可以吃野鸡。朋友听了哈哈大笑,接着告诉他那次早餐吃的正是野鸡。谁知青年立即全身发抖,不到24小时便死去关于暗示使人致死的原因,曾有人从生理上加以解释,认为极度恐惧与极度愤怒引起的生理反应相似,两者都会使肾上腺素增加,并且减少身体某些部位的血液供应。由于血液供应减少时,红血球输送的氧也会相应地减少,毛细血管如果缺氧,血浆就会较容易地渗入血管周围的组织。倘使恐惧或愤怒状态延续过久,全身的血液流通量便会减少。这样会使血压降低,从而导致一种恶性循环:血压降低会严重影响那些负责维持血流循环的器官的功能,于是血液流通量再减,进一步降低血压,任其发展下去便可致命

超感人的爱情故事,催人泪下的,谁有

蜻蜓,女孩.......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

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

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

;晚上并早,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

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

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

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

早枯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

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

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

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

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

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

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

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

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

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

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

,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

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

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

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

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

: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

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

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

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

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如果你看到这个故事,是因为有人在默默的祝福你,因为你也陆蔽洞爱你身边的一

些人。

这是四川地震时发生的真的很感动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1有个女孩..她很胖..

有一天,她发觉她爱上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

终于有一天..

她向他表白了..

但男孩告诉她:"如果你减到95斤我就和你交往"

于是女孩开始整天锻炼..甚至节食..

没有几天,女孩因为没有吃东西.病倒了..

被送进了医院.

碰巧的..男孩也因为得了重病进了医院.

那天大雨交加.

夜,孩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呻吟

没有人照顾.

女孩看了心里好难受.就把自己唯一的药给男孩服下.

第二天.

女孩因为自己抵抗不了病魔,安详的去了..

而男孩却因为她的药而痊愈了..

当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就这样离开了医院.

女孩死去的时候.刚刚好96斤...

2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3一把锁和一把钥匙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4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5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某天

6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一个晚上男孩只抽烟不说话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过了许久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女孩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答案,我就留下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每月(好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你总是盯者电脑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女孩泪滴在纸上形成晶莹的花朵)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我想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

7苹果男人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圆的椅子上,啃着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一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的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去了核,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哭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都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钱。

这时,女孩平静的生活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阿伟。是某杂志社主编。阿伟像是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阿伟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在的婚姻太闷了。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他手中的苹果皮不断的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指流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她发现阿伟除她之外,有很多走的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唯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是,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一天天的心灵煎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阿伟终究没有结果。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她疲倦的笑笑:“还好。”

他依然宽厚的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了。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的滑过。自从她离开他,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像他那样连刀不断的削皮,原来是那样难,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不再是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帮我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越感人越好,分不是问题)

1有个女孩..她很胖..

有一天,她发觉她爱上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

终于有一天..

她向他表白了..

但男孩告诉她:"如果你减到95斤我就和你交往"

于是女孩开始整天锻炼..甚至节食..

没有几天,女孩因为没有吃东西.病倒了..

被送进了医院.

碰巧的..男孩也因为得了重病进了医院.

那天大雨交加.

夜,孩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呻吟

没有人照顾.

女孩看了心里好难受.就把自己唯一的药给男孩服下.

第二天.

女孩因为自己抵抗不了病魔,安详的去了..

而男孩却因为她的药而痊愈了..

当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就这样离开了医院.

女孩死去的时候.刚刚好96斤...

2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族冲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3一把锁和一把钥匙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4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备兄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仿穗袭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5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某天

6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一个晚上男孩只抽烟不说话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过了许久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女孩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答案,我就留下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每月(好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你总是盯者电脑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女孩泪滴在纸上形成晶莹的花朵)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我想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

7苹果男人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圆的椅子上,啃着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一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的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去了核,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哭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都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钱。

这时,女孩平静的生活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阿伟。是某杂志社主编。阿伟像是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阿伟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在的婚姻太闷了。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他手中的苹果皮不断的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指流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她发现阿伟除她之外,有很多走的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唯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是,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一天天的心灵煎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阿伟终究没有结果。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她疲倦的笑笑:“还好。”

他依然宽厚的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了。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的滑过。自从她离开他,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像他那样连刀不断的削皮,原来是那样难,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不再是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8没有翅膀的天使de一个传说

女孩喜欢追着蒲公英跑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吹散蒲公英````````女孩喜欢在日落的海边拣贝壳`````````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变出五彩的贝壳````````````男孩```是云端的天使`````却为了女孩``经常飞到地面`````````男孩以为`````女孩``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后来````````女孩开始向往着飞翔飞`````````但```女孩只是人类````````没有翅膀````飞不起来```````````于是```男孩知道了````````他``知道````只要女孩``想要的````他都要```帮女孩实现```````````尽管```他以为```女孩从不知他``的存在````````于是```````那一晚`男孩```轻轻来到女孩的窗前`````女孩睡的如此宁静``````嘴角还有浅浅的笑```听说```睡觉时带着微笑的人门``````总是幸福请你一直幸福`````````这是我````最后一次满足你的愿望了``````````````男孩微笑着````````在一团白色的光辉中````````男孩带着微笑``````溶入了自己的翅膀``````````从现在起```````他不在是天使```````不在是了````````````他化做了自己的翅膀`````````一双```````女孩的翅膀清晨````````女孩醒来`````````身后有软软的东西````````是什么````女孩走到镜前````````天啊````````是一双翅膀``````````晶莹的翅膀``````````````我可以飞了么?```````````````女孩轻轻的扇动翅膀`````````是的```````我可以飞了````````````可以像天使般的飞了````````我要去找他```````````那个帮我偷偷吹散蒲公英````那个帮我变出五彩贝壳的男孩```````````````以前一直都不敢```````````可现在`````````我也可以飞了`````````同他一样了``````````````````我要去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们可以一起到云端飞了``````````女孩带着兴奋的微笑找遍了整个天空``````````一天```````两天``````````一个月`````````女孩再也没有力气了``````````````找不到```````````他在哪````````````````在哪`````````````女孩哭了``````````身后的翅膀```发出幽幽的光`````````女孩终于明白`````````男孩化做了自己的翅膀````````男孩知道自己想飞```````可``他却不知道``````````````她的飞翔的愿望````````````````只为他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回答者:爱情魔法咒-见。。。魔法师二级5-1013:23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

。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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